每年的清明節,教會都會舉辦別世親人的追思禮拜。今年教會於4/12(五)在五樓禮拜堂舉行。 為何教會在清明節需舉行追思親人的禮拜?基督教長久以來似乎一直被認定為不祭拜祖先,不追思先人,因著不祭拜、甚至被認為是不認祖宗的「教」。 今年的追思禮拜程序中,特別用了2005年客家聯合敬祖大會的追思三禮,其內容經蔡茂堂牧師略為修改,去年蔡牧師已帶過一次追思三禮,而今年是第一次於別世親人追思禮拜中沿用追思三禮。 在華人的傳統裡,祭祖對一個家庭或家族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,一個不祭拜祖先的兒、孫是會被釘上「不孝」之罪名。因此對過世的祖先,兒孫們每年至少在清明節必須掃墓,到祖墳上香,以示感念之意。 然而,很遺憾的是,當基督教傳入華人社會時,因未能徹底了解華人的傳統、華人的禮俗(風俗習慣),即對祭祖問題給予全盤否認、排拒,將祭祖等同於拜偶像,而引發了不必要的緊張。甚至許多的悲劇,造成基督教被污名化、誤會、引人反感,例如指稱--基督教是洋教,是悖祖的宗教……。 基督教當然不是什麼悖祖的宗教,基督教與敬祖並無衝突,基督教相信獨一真神,所以不把祖先神格化,但卻尊敬他們,感念他們代代相傳、養育之恩。 因此教會今年的別世親人追思會中特別安排尊神敬祖這部份,以追思三禮,來表達基督教仍是追念我們的祖先的宗教。 在追思三禮的一開始,第一禮:倒水禮—即是「飲水思源」,藉此表示我們追思祖先是至根源,也就是人類的創造主—上帝。我們是從上帝創造人類到我們這一代,如此世代相傳,雖然我們已不認識我們的祖先,也不曾謀面,但我們並沒有忘記他們,且心懷感謝地紀念他們。 追思三禮的第二禮是獻花禮--「萬世流芳」,我們感謝神,讓我們的祖先留下美好的德行。也祈求神,常幫助我們能夠學習他們好的模樣。又求上帝幫助我們因信耶穌基督,而能學習耶穌愛人、奉獻、犧牲的精神。讓我們也能留下真美善的腳蹤給我們的子孫效法。 追思三禮的第三禮是點燭禮--「榮神益人」,我們的祖先也曾在他們的世代燃燒自己,留下光明給我們。基督也要我們在世上作光,這光且要照在人前,好讓人們看見,讓人知道我們是祂的門徒。因此基督徒在世上,行事為人唯有榮耀上帝,幫助他人為己任。 盼望在清明的季節裡,我們基督徒可以參與家人、家族進行「掃墓」的這項家族活動,不會讓未信的家人及家族因為我們的信仰,感到格格不入,認為我們無法融入掃墓這項活動。 願上主幫助我們存謙卑的心傳福音,且在未信的家人及家族面前為主作見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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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 Blogger 於 4/13/2013 05:21:00 下午 張貼在 和平教會 牧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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