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10年由美國的約翰伯士特夫人發起,每年6月第3個主日為父親節,今年剛好100歲。
故事發生在美國南北戰爭以後,華盛頓州東部的一個鄉下農場,一位威廉斯馬特先生,生活勤儉,雖非富有,但卻快樂無比。有一天農場夫人突然大病不起,終撒手而去,留下6名兒女,長子13歲,小的尚在襁褓中,斯馬特先生父兼母職,堅強扶養6名子女,數10年後,斯馬特先生逝世,他的女兒約翰伯士特夫人為了紀念父親,於1910年春,開始推動成立父親節,她努力奔走,於1910年6月19日在美國華盛頓州舉行全世界第一次父親節聚會。直到1972年美國總統尼克森正式發布每年6月的第3個主日為父親節,同為美國永久性的國定紀念日。
父親節對一般人而言,似乎不像母親節如此被重視,但聖經中教導我們孝敬父母,是需涵蓋父親,也需要我們全心全意關懷他們。聖經提到:『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』(出20:12);『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裏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』(弗6:1-2);『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;你母親老了,也不可藐視她。』(箴23:22),也有提到關於教導兒女的經文:『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』(弗6:4),另一處亦提到:『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恐怕他們失了志氣。』(西3:21)
父親在家中所扮演的角色,是家人的榜樣、典範,一個好父親,知道如何培育兒女的志氣,而不是激動兒女的氣,好父親對孩子以親切、全心的照顧兒女,用聖經的話語教訓他們,好父親會用「愛」來陶塑兒女的「心」,好父親能成為兒女的榮耀。聖經說『父親是兒女的榮耀。』(箴17:6),好父親更要負起教導兒女的責任。
保羅在以弗所書所提:「惹」兒女的氣,「惹」有主動引發或使之…,保羅要作父親的不要主動引發,無理的責打、斥責,使兒女失去信心、失去志氣。保羅提醒作父親當孩子在律法或宗教禮儀上有犯錯時,要糾正他,警戒、指責並改正,所以一個父親是要培養兒女的志氣,而不是激發兒女的氣,使之失去志氣。(西3:21)
兒女給父親最好的父親節禮物,並非金錢,而是聽從父母的教導,聖經說這是理所當然的,並且在父母年老時不藐視、不遺棄,用愛回應父母的養育之恩;父親給兒女最好的禮物,也不是金錢、物質,而是愛。有愛的家,所養育出的兒女,是會肯定自己為人的價值,有豐富的人生,行為不致混亂,且會有各種美德,更重要的是學會彼此相愛、付出愛,好父親不用負面的話罵兒女,或把自己的情緒發洩在兒女的身上,且不會用不當的方法管教兒女,例如:過度的溺愛,盡可能滿足兒女的需求,不責備不良的舉止。過度的期望,以強制的手段要求兒女符合自己的期望。父母不會妄用權威使兒女喪失信心,而只要照的主的教導教育他們。
在基督的家中,父母與兒女以愛彼此相待,建築一個有愛的父親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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